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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 Chinese
- Creators: Zhu, David

Description本文的研究背景部分首先回顾了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发展历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相关数据显示定向增发投资收益率年度平均值与不同公司定向增发投资收益率都存在较大差异,而且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因此,探索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因素是一个重要且有意义的研究课题。为此,本文基于现有关于定增投资收益率的三个基础理论,即监督成本理论、流动性风险补偿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分别选取机构投资者参与、大股东参与以及信息不对称三个因素,通过实证方法探索影响我国A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收益率的因素。本文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动因与经济后果以及定向增发投资收益率影响因素三个方面对已有文献进行了回顾,并将可能影响定增收益率的其他因素纳入实证模型进行考察。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检验了各个因素对定增收益率的影响,并且对不同股权结构、产权性质企业定向增发进行了异质性分析。在拓展性研究方面,本文进一步将定增投资收益率细分为定增折价收益率与锁定期收益率进行考察;并考察了各个影响因素对定向增发上市后绩效表现的影响;最后,考虑到我国政策因素对定增收益率的显著影响,本文进一步考察了2011年与2017年两次定增细则的修订如何作用于各个因素对定增收益率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在学术层面丰富了定向增发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在实践层面,本文关于定增政策影响方面的研究结论能够为优化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本文提供了全面而又系统的定向增发影响因素的相关证据,以及各个因素如何作用于定增上市后公司的绩效表现,研究结论能够为我国定向增发投资者选择定向增发企业,更好地做好风险与收益权衡以及后期的投资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也为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定向增发,以及如何进行定向增发提供了指引。
ContributorsZhou, Huanfei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Hu, Jie (Thesis advisor) / Shao, Benjamin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本文研究了产品和研发构成如何影响制药业被收购生物科技公司的并购溢价。研究结果如下。首先,拥有更多产品的目标公司获得更高的溢价。具体来说,这种影响来源于创新药物的数量。第二,目标公司的研发管线的数量与溢价没有明显的相关性。这一结果与强调了不同阶段研发管线携带的公共信息、风险和回报的文献相符。我的实证证据表明,II期管线(III期管线)的数量正向(负向)预测并购溢价。第三,创新产品和II期管线数量的影响部分地被制药业格局特有的协同效应所解释。此外,改良药数量也通过提高协同效应来创造溢价。本文结果对从业者具有参考价值。上述结论来自2010年至2021年的纳斯达克样本,对仍处于早期阶段的中国生物科技产业来说,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
ContributorsGuo, Xiaobin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Chang, Chun (Thesis advisor) / Jiang, Zhan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中央提出房子“只住不炒”的顶层设计已深入人心。尔后,随着2020年8月央行和银保监会针对房地产企业提出的三道红线等指标,更是全面改变了国内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模式,对现有房地产企业“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经营模式造成了极大地冲击。在新形势下,房地产行业将回归其应有的产业基本面,在充分领会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围绕居民实际住房需求探索新的开发、销售模式。在房地产行业营销方面,原先不规范、粗放式的营销模式亟需得到切实的改变,行业内从业机构不能仅仅依赖于传统的自销模式,更需要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利用开发商自身的资源禀赋,并且结合当地分销商的渠道力量实现客源拓展,提升去化速率。 为了研究房地产行业营销过程中,分销或自销的营销模式对于销量的影响,本文基于知名上市公司卧龙地产在广东清远项目的营销实验,基于问卷调研、实地访谈等方式,创新性地发现了:(1)在三、四线城市,采用分销模式能显著地提升开发商商品房销售速率;(2)在营销过程中,带客奖励和案场活动等也是开发商售楼处的优秀营销手段;(3)采用渠道联动的政策后,同开发商售楼处销售人员形成“协同销售”是提升终端销量最直接的手段;(4)从业主的视角来看,分销渠道的营销人员针对商品房的推销力度是影响购房者的重要因素。访谈数据显示,业主最终决定成交的因素在于户型,其次则是价格、学区、配套设施。其他加入交叉项的回归结果显示,广告费支出越高,分销模式对于销量的提升作用相应显著。
ContributorsWang, Xiquan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Wu, Fei (Thesis advisor) / Shao, Benjamn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作为世界工程机械发展的重要市场,中国本土培育了多个优秀的国际工程机械品牌。根据2020年KHL group发布的全球50强工程机械企业榜单,中资品牌代表性企业如三一重工、徐工机械跻身前5强,这是自2013年以来首次有中资品牌回归前5强,可见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近年来大大提升。工程机械产品作为大宗商品,具有价值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其交易方式也与一般商品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以分期、融资、按揭等为主要交易形式的信用销售在工程机械产品交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采用信用销售,减少客户资金压力,扩大客户覆盖面,更有利于和客户建立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当下,当各主流品牌在产品质量、营销服务方面无法拉开明显差距的时候,信用销售的应用成为打造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对信用销售风险的管理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各大工程机械企业普遍面临的课题。
一方面国内传统信用销售风险管理建立在征信系统信息和历史资信的基础上,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的缺憾,无法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动态的评估和把控,对于成本高昂的工程机械产品而言,如果无法较为精准地预测到客户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性举措,其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严重的制约;另一方面,当下工程机械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化业务,然而国际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加严重,这对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信用销售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
本文拟借助现代化物联网技术,使用机器历史数据来对事中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以期实现对信用销售风险的积极管理。三一重工易维讯系统、徐工汉云信息平台、中联重科云谷工业互联网平台ZValley OS均是工程机械物联网技术的积极实践,因此,研究物联网技术在工程机械企业信用销售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
本文以国内工程机械代表性企业A公司为研究对象,从交易双方的内外部风险出发,结合宏观层面,客户层面以及物联网维度信息构造风控模型,进一步探究信用销售风险大小背后的原因,借助机器学习技术,构建逾期预测模型,实时预测客户风险,并依照模型结果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对应策略,为工程机械行业在如何应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客户信用销售风险管理提供了良好借鉴。
ContributorsLi, Qin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Li, Feng (Thesis advisor) / Sun, Tianshu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2021年初笔者所在公司(D公司)邀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实施激励机制变革项目,历经半年完成调研、方案设计与培训落地,同年7月1日正式执行新的激励机制方案。 本文以笔者所在公司为实证调研对象,通过激励机制调整前后的两次问卷调查,与两次问卷调查期间的员工访谈与观察、财务数据监控等,深入探究企业激励机制调整前后公司员工敬业度与员工绩效的具体影响。
基于D公司激励机制调整,研究员工敬业度与员工绩效的具体变化,对D公司来说,第一可以验证激励变革效果,审视并梳理公司激励原则。第二可以关注员工敬业度对员工绩效的的作用机制,指导企业发展变革。相关的研究成果对其他激励变革的企业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基于本文的实证研究对员工敬业度与员工绩效的作用机制有一定的理论贡献。
激励变革前后员工敬业度的变化,量表采用知名专业咨询公司盖洛普精心设计的工作环境评测与管理工具Q12,这个调研工具已经在世界上许多个大型公司实施、获得良好效果。Q12是设计用来调查员工对工作环境及员工敬业度的一系列题目。我在此基础上加入性别、年龄、工龄等变量,同时加入员工访谈与观察。激励变革前后员工绩效的具体变化,提取财务数据体现。
ContributorsLiu, Donghui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Cheng, Shijun (Thesis advisor) / Zhang, Zhen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政府引导基金的兴起是近十年中国创投实践中最重要的现象之一。根据投中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国内共成立1,349支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自身总规模达21,452亿元。然而,引导基金存在资源盘活问题,根据清科私募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57%的政府引导基金尚未发生过投资,而已投资的项目中,存在明显的和市场化资金争夺利益的情况,并未发挥引导效果,主要系其作为公共资本,与社会资本在创投引导基金的目标选择上存在冲突,社会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 而公共资本则追求政府特定目标的实现,因而势必要求一定的补偿机制存在。什么样的影响?实践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补偿机制?对于这些问题,无论是引导基金的中国实践还是学术研究成果,均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因此本文通过手动搜集整理各级引导基金管理方法,对目前我国实际应用的补偿机制设计作出分类,并以此基准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首先确认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正向补偿机制(收益奖励和亏损弥补)能够通过缓解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的目标冲突显著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效率和对当地的返投意愿,而明股实债作为一种负面机制则会显著削弱其投资效率和返投意愿。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考察不同补偿方式及其组合对创投效率产生的异质性影响,从而为政策制定者科学制定让利机制提供参考。此外,相比于参股国有背景创投机构而言,引导基金参股非国有背景股权投资机构时提供正向补偿机制,对其投资效率和返投意愿的提升作用更明显。本文拓宽了股权投资机构提升投资效率的战略选择,对引导基金主管部门选择补偿机制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ContributorsRu, Xiaoqin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Chang, Chun (Thesis advisor) / Yan, Hong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近几年来,科技创新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如何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学者讨论的热点。高管是公司的核心,也是公司战略决策机构的主体,同时还是企业与内外部环境进行联系的重要纽带。高管的学习力会影响到高管群体职能的发挥,更会影响到企业的决策,这对企业的创新绩效有着母庸置疑的影响。目前,对于高管个人学习力的研究文献较少,关于高管学习力对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的研究更是匮乏。高管学习力与创新绩效是怎么样的关系,哪些要素影响到了这两者的关系,都是需要进行深入挖掘的问题。本文深入探究了高管学习力与创新绩效的关系,并详细分析了高管学习力对创新绩效的影响路径和影响机制。主要的研究内容如下:
本文根据基础理论,分析了学习的转化机制与企业动态能力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本文的研究模型。利用陈国权的个人学习力模型,将高管学习力分为9个维度,同时确定组织学习为中介变量,调节变量确定为主动性人格与环境动态性。基于研究模型和现有的文献内容,本文提出了研究假设。而后通过问卷的方式收集到相关数据,通过对数据进行信度分析、效度分析和相关性分析后,确定了数据的可靠性。最后,通过描述性分析,回归分析的方法对研究假设进行了验证。
最终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
(1)高管学习力能够正向影响到创新绩效。(2)高管学习力能够正向影响到组织学习。(3)组织学习能够正向影响到创新绩效。(4)在高管学习力与创新绩效的关系中,组织学习起到中介作用。(5)在高管学习力与组织学习的关系中,主动性人格起到正向调节作用。(6)在组织学习与创新绩效的关系中,环境动态性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基于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对高管学习力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探究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为广大的企业和学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和视角。同时也丰富了关于高管学习力和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研究内容。
ContributorsTu, Yihua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Yan, Hong (Thesis advisor) / Hong, Yili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3

Description政府引导基金自诞生至今,始终处于管理模式的摸索状态。本文试图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不同利益方(政府、社会出资人以及管理人)之间的博弈关系以及其对引导基金投资效果的影响。政府引导基金的注册数量和规模在过去十几年中得到了快速显著的发展。从引导基金设立的政府行政层级来看,地县级政府设立基金是引导基金出资中的绝对主力。本文拟深入研究地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尝试探索其治理结构与投资效果。
目前,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论文试图对引导基金若干个指标做出客观比较,分析政府参与度对资金投资效果的影响,希望对未来引导基金的设立模式选择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为实现较好的研究效果,论文选择了某经济发达的地级市的样本进行了研究,该市的政府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程度相对较高,市本级以及区县级均有较多的政府引导私募股权基金,该市范围政府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可研究价值相对较高。在样本选择方面,论文将采样某市及所辖区县政府直接出资基金十六只,针对其参与设立的直投基金以及直接投资项目进行分析。同时,论文还总正反两个方面选择了两个经典案例进行详细剖析。
论文发现,市场化运作程度越低,引导基金所期望实现的目标效果相对不理想,投资效果越差。政府在决策中所占比重越高,形成的投资决策对于项目成长性判断的准确度越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越低。然而,纯粹的商业运作,无法实现引导基金所承担的社会使命。对不同的资金诉求导致的投资要求在不同的决策层级实现,通过政府或其代表出资方对管理方以协议约束的方式保证其投资行为而不再进行对单个项目进行价值判断,是有效实现引导诉求和专业判断兼顾的引导基金管理模式。
论文建议,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政府引导基金应该积极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在现有可选择的模式中,政府引导基金以LP身份且获取咨询委角色,从外部监察约束角度对基金进行投资引导的模式为最佳选择。
ContributorsWu, Di (Author) / Pei, Ker-Wei (Thesis advisor) / Wu, Fei (Thesis advisor) / Zhu, David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2

Description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但境内的置业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利于投资者,于是一些高净值人士将目光投向经济发展水平高、房地产市场发展稳健的市场,开始了海外房地产投资。本文检验了海外房产中投资者性别异质性及其年龄与教育对海外房产投资的影响。本研究以行为金融学理论为基础,以个体投资者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探讨了投资者性别异质性对海外房产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从性别异质性角度来看,女性投资者作为决策者进行海外房产投资往往可以提高海外房产交易达成的概率。从年龄方面来看,当投资者年龄越高时,投资者越有可能投资海外房产,而且当投资者为女性时,这种年龄效应尤为明显。从学历角度来看,当投资者受过大学高等教育即学历为本科学历时,这类投资者可以促进海外房产投资的达成,且在投资者为女性时,投资者的上述学历效应尤为显著。本文主要从性别异质性的角度拓展了投资者有限理性对海外房产投资的影响。
ContributorsZhu, Qingling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Chen, Hui (Committee member) / Yan, Hong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1

Description近些年来,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势头迅猛,短短十余年时间,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便由人民币十万亿余元扩大至百万亿之巨。资产管理行业覆盖范围广阔,几乎渗透了所有金融子行业。在庞大的资金规模下,很多资管机构及管理人并没有足够的专业管理能力,而是依赖政策红利、忽视风险匹配与防范,“人为”埋下许多投资风险隐患。随着2018年《资管新规》的推出,刚性兑付被打破,大量资管产品相继因所投标的违约而产生逾期兑付现象,市场上俗称“暴雷”。“暴雷”产品中不乏知名金融机构身影,且资管产品中涉及管理人未尽勤勉尽职问题,甚至存在直接违反资管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诉争案件数目也呈指数增长,即使头部机构也难逃未尽勤勉尽职而担责的境地。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款对管理人勤勉尽职范围、标准及责任的认定并没有非常明确,相应的惩罚机制也不够严厉。这种情况下,资管合约对管理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就变得十分重要。资管合约内容中若对资产管理人投资管理行为及违约责任有明晰的约定,更能杜绝资产管理人不当投资行为,相比同类其它产品,也可以降低资管产品的不当投资风险。本文通过将资管合约条款数据化后,运用数据分析的方法分析固收类资管产品中法律责任规定的明确程度(可追责性)与相应产品的投资风险的关系,以便更好地提示投资者如何进行有效的资产配置,帮助监管者更好地对资管行业进行良性引导与约束,辅助资管机构更好地做好内控、风控及投资流程管理,减少因管理人的不当行为而导致超出正常市场投资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最终实现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及推动社会资产的良性配置的目标。研究发现:(1)管理人权限受约束程度越大,产品投资风险越小;(2)信息披露约定要求越高,产品投资风险越小;(3)投资限制约定越严格,产品投资风险越小;(4)风险披露约定越充分,产品投资风险越小;(5)关联交易限制约定越严格,产品投资风险越小。同时,部分证据还支持:(6) 反映对管理权限制的产品持有人大会权力越大,产品投资风险越小;(7)逾期兑付情况越严重,产品投资风险越大;(8)产品成立时间越早,产品投资风险越大。此外,虽然数据并未直接支持以下研究假设,但是仍有证据表明,在特定条件下这些假设也有成立可能性,具体结论还需进一步研究确立:(9)机构背景风险等级越高,产品投资风险越大;(10)投资团队实力越强,产品投资风险越低;(11)违约责任越明确,产品投资风险越低。
这些研究结果显示,若资管产品合同约定更为明确、更具有可追责性、资产管理机构的内部控制越严谨高效,管理人能尽到勤勉尽职义务,预期风险及收益更为匹配,则固收类资管产品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情况更符合预期。
ContributorsOuyang, Qun (Author) / Zhu, David (Thesis advisor) / Yan, Hong (Thesis advisor) / Kan, Rui (Committee member) /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ublisher)
Created2022